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司法亲子鉴定需要公开进行,并接受法庭的监督。鉴定结果需要向法庭公开,并由法官进行审查和判断。
武汉市硚口区做司法亲子鉴定流程是什么样的:
司法亲子鉴定是指必由相关机构出具委托书(需要律师函或者法院开具的委托书),经过一系列司法公证程序所完成的鉴定,具有法律效力,可作为法庭证据使用。
具体司法亲子鉴定的手续呢要求如下:
(一)被鉴定人应由母-子-可疑父亲组成;
(二)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,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争求其对鉴定的意见;
(三)被鉴定人出示身份证(或工作证)、孩子出生证(或户口)等证明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;
(四)出具由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部门或律师事物所签发的亲子鉴定委托书,注明父母和孩子的姓名、地址、身份证以及申请原因等;
(五)按照司法亲子鉴定的有关规定,一家三口往往要抽取一定数量的血液。
就司法亲子鉴定和个人亲子鉴定而言,两者除了在用途上有差别外,测试技巧及准确度要求是一致的。
一、那么,武汉市硚口区司法亲子鉴定协议书通常包含哪些内容呢?
委托鉴定协议书
1.委托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。
2.委托方提供用于做亲权鉴定的样品;委托方需确保提供的样品真实可靠。
3.委托方应填写“DNA委托鉴定申请表”。
4.DNA鉴定只对委托方提供的样品负责。
5.对于本中心对委托方的整个鉴定行为和鉴定结果保密。
6.本中心在收到委托方的样品后,在约定时间内依委托方要求的结果查询方式将结果反馈给委托方,如因委托方原因(Email地址无效,Email丢失或延误,邮寄地址错误,造成邮件丢失邮件延误,委托方提供的电话有误,被更改或无法接通等)造成的结果无法正常到达,本中心不承担责任。
7.本中心如果因为测序仪或试剂等出现问题,不能按时向委托方报告鉴定结果,需提前告知委托方,征得委托方的同意和谅解,同时应尽快解决问题。
8.本中心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全部鉴定要素(委托书,鉴定费用,合格的能够用于DNA鉴定的样本)之日(以邮戳以及银行到帐日期为准)的下一天计算工作日,常规第10个工作日(节假日不计算在工作日之内)下午向委托方报告结果,第二天按照对方的要求寄出书面鉴定报告(以寄出邮戳,电子邮件发件时间为准)。如因前述委托方原因需重新或二次以上提供鉴定样本,以再次收到样本到达日的次日为鉴定起始日,以此类推。
9.对于鉴定时间、鉴定样品有特殊要求的,双方另行协商或重新订立合同书。
10.咨询意见书,不需要身份证明,我中心不盖鉴定章。
二、武汉市硚口区做司法亲子鉴定需要提前准备的材料:
身份证明文件:所有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明文件,比如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护照、驾驶证、军人证、出生证明等。
委托书:个人委托书直接到武汉市硚口区司法亲子鉴定所现场办理。单位委托书则一般是由法院、律师事务所、公证处、公安局等机构出具。
三、 公证实践中应被要求做武汉市硚口区司法亲子鉴定 的情况有哪些?
所谓公证人,是指经政府执行机构认可并授权,而执行确认、宣誓或保证、见证签名、或核准文件等特定职能的公职人员。
1、父母无婚姻关系,包括母亲未婚或虽已婚而又与他人生育子女;
2、父母婚后生育子女时,父未满(22岁+181天)岁,母未满(20岁+181天)岁;
3、能够提供有出生医学证明的,结婚日期加上出生医学证明上载明的母亲怀孕时间(子女的出生孕周)与本人出生日期出入在1月以上的。比如结婚日期是2011年1月1日,出生医学证明上显示怀孕时间(子女的出生孕周)为36周,按时间推算子女出生日期应在2011年8月中旬,若是7月以前出生的,公证员就应考虑要求亲子鉴定了。
4、不能够提供有效出生医学证明的,从结婚到子女出生时间在181以内的,或从离婚后到子女出生时间302天以上的。
5、只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公证而不办理出生公证,仍应作上述审查,不符合要求,仍需进行武汉市硚口区司法亲子鉴定;因为,在一些国家,出生医学证明(出生证明)公证等同于出生公证;而通过出生医学证明可以证明子女是母亲所生,父亲的名字是子女出生后父母亲自己填报上去的,不能准确确认。
6、办理父母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的,应作上述审查,不符合要求,仍需进行亲子鉴定。
7、办理《未设户籍证明》公证的,应作上述审查,不符合要求,仍需进行亲子鉴定。
8、办理认领亲子公证,应作上述审查,不符合要求,仍需进行亲子鉴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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